之前每次總統大選時候, 都會有電視辯論會,  其實我也很想問問這些總統候選人,不知道他們贊不贊成安樂死?

延續我上一篇的論述(最近腦子裡都充斥著死的問題),我真的認為,政府該成立類似像健保局一樣的機構,叫『自殺局』,凡是想自殺的人,都可以到自殺局去報名登記。

首先,這個論點在於,人應該有權決定自己要不要活下去(這個基本條件如果不能認同,那後面的就不成立),『自殺局』(或者叫『投胎局』可能比較好聽)只是負責執行你的意願,而且保證無痛。

當然,不是任何人想死,走進自殺局,五分鐘後就讓你躺著出來,而是需要一個申請的流程。如果我來規劃的話,當你第一次來申請,會先登記後,叫你一週後再來(如果那時你還是這麼想死的話),這可避免一時衝動所犯下的錯誤;第二,如果你一週後真的來了,要經過一個狀況評估的過程,要問你的原因是什麼,如果是感情,那就找張老師來開導,如果是失業,那就轉到勞工局或社福單位來協助,這樣的過程,也可以有效的協助需要幫助的民眾,解決真正的根源問題,而讓他們重燃起生命的希望。經過這關後,如果你還是想死(我說了,不管過程是什麼,最後都要尊重當事人的自由意願),那就開始準備你的後事。因為是計畫性的,所以可以把相關事情都依照你的意願處理好,有律師來處理遺囑、遺產、稅務等等(說不定有些人看到遺產稅要繳這麼多,就打消死的念頭了),然後後事的處理公司,就會來跟你談你的葬禮想要怎麼舉辦(就跟婚禮顧問公司一樣),打算葬在哪….。這樣才不會讓當事人有遺憾,讓家人措手不及。而且,這個市場商機一定很大,可以異業結合的部份很多,可以風光體面,也可以簡單隆重。人生婚禮都是花最多錢的,因為有計畫,如果葬禮也可以有計畫,那應該也可以產生很多的營收價值。

說實話,經過了這些關卡,而真的能夠完成死志的人,多半不是長年疾病、絕症,不然就是毫無生趣(也就是找不到人生活著的希望與意義),那這樣的人,其實不管對他自己,或是對社會,都是沈重的負擔。(這樣說有點太用功利的角度來計算,不過不可否認,這樣的事件、案例,所消耗的社會資源與醫療成本,實在很大)。我常說,人活著有意義,是因為你有被利用的價值,如果都找不到可被利用的價值,那活著還真的沒有什麼意思。那又何必耗費社會資源呢。我相信每一個自殺的人,其實都不願意出動消防隊,大動干戈的去救他 or 找尋他(不管是遺體還是生體),造成別人的不便與麻煩,而他只是想簡單的了斷自己罷了。

這樣的想法,雖然有點離經叛道,但是若是仔細想想,卻是合邏輯、真正尊重人權,兼顧人性,而且,這樣的一個單位,因為有『無痛投胎』的這樣誘因,反而會讓想自殺的人主動現身,而可以即時的給予協助,而不是讓這些人躲在自己的角落裡,鑽著牛角尖,最後用偏激的方式結束生命。現在雖然有所謂的『自殺防治中心』,但是我想應該沒屁用,因為真正想死的人,不會跑去現在的自殺防治中心(因為那邊沒有跟他目的相同的誘因,他怎麼會去),會去的,保證都不是真正想死的人,而只是想找人『靠夭』的。所以這種單位只可能幫助,有自殺念頭,但是還不是死志堅定的人,因此要有效降低自殺率,我看很難,因為你連真正的 TA 都抓不到,怎麼防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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